可申請海關備案的知識產權包括:
1、中國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(服務商標除外);
2、取得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延伸至我國的注冊商標(服務商標除外);
3、國家知識產權局(包括原中國專利局)授予專利權的發(fā)明、外觀設計、實用新型專利;
4、《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》成員國的公民或者組織擁有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。
5、只有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。這里“知識產權權利人”指我國《商標法》、《專利法》和《著作權法》中規(guī)定的商標注冊人、專利權人、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。